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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国家统计局:一季度煤企集中度再提高 进口煤呈现显著增长

发布时间:2018-04-20 14:33:43 539人参与

日前,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2018年一季度能源生产数据报告业已出炉,据数据显示,一季度,原煤产量8.0亿吨,同比增长3.9%。3月份,原煤产量同比增长1.3%,比1-2月份回落4.4个百分点。


    

调查表示,原煤生产企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2018年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原煤生产的共计2433家,比2017年12月减少372家,比去产能政策实施前的2015年减少1229家,户均产量比2015年同期提高8万吨左右,企业平均规模明显扩大。这一数据基本可以佐证国家在煤炭供给侧改革方面所推进的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已经初具成效。

 


从进口方面来看,原煤进口仍在显著增长,一季度,进口原煤7541万吨,同比增长16.6%。3月份,进口原煤2670万吨,增长20.9%,连续三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进口煤量保持高位,国内原煤库存高企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煤炭价格走势。一季度煤炭价格有所回落。截至3月底,秦皇岛5500大卡煤炭平仓价为每吨607元,比去年年底下降10元;5000大卡每吨564元,下降33元;4500大卡每吨491元,下降36元。


另附


1.指标解释

 

原煤:指煤矿生产的、经过验收符合质量标准的原煤。即:从毛煤中选出规定粒度的矸石(包括黄铁矿等杂物)并且绝对干燥灰分在40%以下的原煤。绝对干燥灰分虽在40%以上,但经有关部门批准开采,并有消费需求的劣质煤,亦应计入原煤产量。原煤分为无烟煤、烟煤、褐煤,在烟煤中又分为炼焦烟煤和一般烟煤两种。原煤不包括石煤、泥煤(泥炭)和伴随原煤生产过程而采出的煤矸石。

 

日均产品产量:是以当月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该月日历天数计算得到。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2.统计范围

 

报告中的产量数据统计口径均为规模以上工业,其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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